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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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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委員會 主席王沛詩女士,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的相片
最低工資委員會 主席王沛詩女士,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的相片

最低工資委員會根據《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08章)成立,我很榮幸繼續擔任委員會主席,見證法定最低工資「一年一檢」新機制的實施。隨着委員會完成新機制下首次檢討,法定最低工資制度邁向自實施以來的新里程。

委員會由一位非官守人士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勞工界、商界、學術界及政府,各有三位,擁有多元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作出建議。

在新機制下,委員會採用一致同意的方程式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進行「一年一檢」(註)。方程式包含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及「經濟增長」因素,從而維持低收入僱員的購買力,並在香港經濟表現較佳時,讓調整幅度適當地高於通脹。方程式採用的指標客觀易明,能提高調整法定最低工資的透明度及可預視性,減少爭議。新機制保留及提升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之間的平衡,同時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

委員會於2026年2月2日建議新機制下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43.1 元。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6年2月10日接納及立法會於2026年3月25日通過後,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2026年5月1日生效。

我由衷感謝各委員的專業精神和堅實支持。我深信委員會繼續全力以赴,恪守《最低工資條例》賦予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和職能,履行職責。

歡迎你瀏覽委員會網站,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工作。


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
王沛詩, SBS, JP


註:採用計算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方程式,是委員會在2023年就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進行研究的其中一項建議,並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4 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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