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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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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委員會提交2024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報告

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已完成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並於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報告。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條例》),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條例》第12(3) 條訂明,委員會執行職能時,須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委員會同意採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今年四月三十日通過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方程式」(註)進行是次檢討。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委員會報告後,政府會在適當時間公布有關決定。委員會亦會適時公布報告內容。

委員會的組成包括主席及十二位分別來自勞工界、商界、學術界及政府的成員。

註: 「方程式」為:

每年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 = 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下限為零)+ [(最近一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 – 最近十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趨勢增長率) x 20%](「經濟增長」因素)。「經濟增長」因素的上限為一個百分點,下限為零。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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