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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辞


根据《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章),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肩负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重任。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及政府,拥有不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法定最低工资对香港社会、经济、劳工市场等多方面均有影响。委员会执行职能时,须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
法定最低工资自2011年实施以来,发挥工资保障作用,低收入雇员的收入持续得到改善,而香港的整体竞争力仍然维持强劲。经立法修订的最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每小时40元)由2023年5月1日起生效。
政府于2023年初赋予委员会新职能,研究如何优化法定最低工资的检讨机制。我相信凭借委员会成员在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方面的丰富经验和共同努力,委员会定能继续顺利完成任内所有工作。
欢迎你浏览委员会网站,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工作。
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
王沛诗, SBS, JP